借款84萬買房買車不還 煙臺一親姐弟對簿公堂
膠東在線6月5日訊(通訊員 林艷楠) 近日,原告王麗(化名)將被告王軍(化名)訴至芝罘法院,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金84萬元,并支付利息。
原、被告系親姐弟關(guān)系,2018年5月起,被告以投資買房、買車及家庭日常生活為由向原告借款,原告先后共向被告出借840000元。被告年滿30歲,無固定職業(yè),有時上班,有時做微商賺錢,有時靠父母。原、被告的父母為農(nóng)民,家境并不富裕,被告向父母要錢,父母沒有錢時就向原告要錢,父母也會幫著被告向原告要錢,F(xiàn)因被告遲遲不還借款,致原告家庭出現(xiàn)裂痕,故原告將弟弟訴至法院。
庭審中,承辦法官認真仔細審查了原告提交的相關(guān)證據(jù),被告在答辯中也認可原告的訴訟請求。鑒于本案事實清楚,證據(jù)充分,承辦法官與原、被告積極溝通,最終原、被告達成一致調(diào)解意見,約定被告于2020年4月至10月每月償還10萬元,余款于11月30日前償還,原告自愿放棄利息的主張。
對于家庭成員間的民間借貸案件,一是要注意審查證據(jù),雙方有無借貸合意,有無款項支付的相關(guān)證據(jù),同時要注意審查資金來源,以防虛假訴訟,損害到第三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;二是在追求案結(jié)事了的同時,要注重人和,注意親情關(guān)系的修復(fù)。
關(guān)于本案,承辦法官也注意到了案件背后“重男輕女”的家庭觀念,父母對被告的無限寵愛甚至是溺愛,一定程度上造成被告30歲了仍未自立,仍然依賴于父母,父母過度關(guān)注兒子,卻忽略了女兒的感受。
在此,法官友情提醒大家,要根據(jù)自己的收入情況理性消費,在出借款項時也要量力而為,不做“啃老族”“啃姐族”。